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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設備是檢測實驗室保證檢測數據和結果有效性的重要因素之一。《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CNAS-CL01)對儀器設備的管理和控制有多項要求,包括投入使用或重新投入使用前的驗證,按計劃校準、維護,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必要時的期間核查等等。由于化學檢測儀器復雜性,化學檢測實驗室對如何在管理和控制過程做好儀器設備核查存在一定的難點。
近日,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發(fā)布《化學檢測儀器核查指南》,旨在闡明化學檢測儀器核查的原則,對不同儀器在不同使用階段的核查重點提出建議,并介紹一些常用化學檢測儀器可供選擇的方法和手段。
本指南將闡明化學檢測儀器核查的原則,也對不同儀器在不同使用階段的核查重點提出建議,并就一些常用的化學檢測儀器介紹可供選擇的方法和手段。對在《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CNAS-CL01)中已經明確的技術和管理要求,本指南不作重復。
本指南由 CNAS 化學專業(yè)委員會組織編寫。報告的編寫參考了新加坡認證委員會技術注解 C&B 002《化學和生物檢測實驗室常用儀器的質量保證》(SAC-SINGLAS Technical Notes C&B 002 “Quality Assurance of Equipment
Commonly Used in Chemical and Biological Testing Laboratories")和歐洲化學會《分析化學的質量保證指南》(CITAC/Eurachem Guide “GUIDE TO QUALITY INANATICAL CHEMISTRY)等。
實驗室通常對化學儀器進行定期的檢定或校準,由于影響化學儀器正常工作和穩(wěn)定性的因素較多,有些影響在常規(guī)檢測工作中不易被察覺,當不良影響積累到一定程度,會造成所使用的化學儀器狀態(tài)發(fā)生變化,并直接影響檢測結果準確度。因此,化學檢測實驗室應做好儀器的核查工作,以確保儀器性能,維持對儀器的可信度。
化學儀器核查主要內容包括儀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儀器的主要性能指標是否符合技術規(guī)范或預期要求。化學儀器的性能指標核查的一般方法包括:確認定期檢定校準或期間核查結果;使用有證標準物質核查;使用質控樣品復測或留樣復測;實驗室內部或實驗室間比對;其它核查方法。
本指南為第一次發(fā)布。本指南主要就使用化學檢測儀器開展定性定量分析情況下,給出化學儀器核查的技術和方法指導,適用于化學檢測過程中常用的化學儀器,進行儀器的功能核查和性能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