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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電力系統為代表的壟斷商業過高收入,已是眾人眼中一道高懸的電門,成為當下收入分配改革討論中的眾矢之的——之前,2005年審計署的審計已經給電力商業貼上了“系統工資增長過快,沒有統一的分配制度”的標簽。通過對江蘇電網系統、華電集團、國家電網公司近來在規范員工工資上的一些“自選動作”,《21世紀經濟報道》斷言:電力系統成壟斷高收入典型將掀減薪風暴。
隨著“倒閉電廠抄表工年薪十萬”、“壟斷商業收入高于其他高業10倍”等新聞接連爆出,公眾對以電力為代表的壟斷商業高收入的痛恨,可以說已經被激發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反壟斷”不僅成為當今社會一個非常重要的公共話題,人們更是直接將壟斷高收入對應到自身生活的艱難,認為正是壟斷盤剝了自己應得的福利。在這種情況下,風口浪尖的電力系統為了緩解壓力選擇一套“自選動作”,顯然是一種“壁虎舍”作為。
那么,這是否算得上是庶民的勝利呢?單純從事實上判斷,也許是,因為我們畢竟逼迫壁虎舍棄了一小截巴;但是如果從價值上判斷,顯然又不是,因為無論電力減薪與否,那都只是壟斷企業內部分配的問題,只是這里少發一點那里多補一點的問題,只是敏感時期少發一點事過境遷再加倍補償的問題。電力減薪并不等于壟斷利潤減少,更不等于電價不漲,一方面壟斷依舊另一方面電價照漲,人家怎么給員工發薪,又關我們什么事呢?
當然,電力減薪也許能給公眾一點心理上的安慰,一種表面上的收入平等化,一種虛幻的討伐勝利感。然而,這其實正是電力減薪的“策略”所在:以*平抑公眾憤怒的情緒,讓壟斷變得不再那么面目可憎,以便繼續維持壟斷地位和壟斷利潤。我們似乎陷入了這樣一個圈套:以反壟斷高收入代替了反壟斷高盤剝。看得出來,電力減薪的“自選動作”利用的正是這一點。
必須認識到,壟斷高收入是建立在壟斷高盤剝基礎上的,沒有我們錢袋的干癟就不會有電力錢袋的鼓脹。壟斷企業不向全民分紅,我們不可能通過電力減薪而鼓脹我們的錢袋,而只有通過保護我們的錢袋迫使電力減薪才是有意義的。換言之,電力減薪應該是出于利潤壓力而被迫為之的,如果只是平抑沸騰輿情的“自選動作”,那就好比《死魂靈》里的潑留希金地主非要把自己打扮成乞丐一樣,但這并不妨礙他繼續*地壓榨窮人。
所以,面對所謂的“減薪風暴”,我更關心它能給公眾帶來什么:減薪節省的成本會用來做什么?會用于向國家提供利潤回報嗎?會用于向全民分紅嗎?還是繼續留在企業用于“擴大投資規模”?企業成本減少了,電價會降嗎?還是繼續漲價以培養公民的“節約用電意識”?
“為國有企業承擔成本,卻從未獲得過半分紅利”,這是政府自1994年至今一直存在的狀況。那么,利潤哪去了?只能是通過“工效掛鉤”慢慢流入內部人員的腰包。只要這個“利潤分配”格局不打破,只要“盤剝社會福利”的壟斷地位不打倒,“減薪風暴”就算刮得再猛,作為國企“主人”的我們不會少掏一個銅板,更不會多得一個銅板。